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资料
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资料,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资料
廉租房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时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2、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收入家庭。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4、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5、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廉租房申请地点
1、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如实陈述家庭成员状况及经济状况,填报《XXX管理区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
2、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人员户口簿复印件、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居住状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3、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已征收(拆迁),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出申请。
4、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的,应当向现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出申请。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
1、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