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交易制度规则有哪些
竞价交易制度的成交规则
竞价交易制度按成交规则又可分为连续竞价交易制度和集合竞价交易制度。
竞价交易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竞价方式最紧要的功能就是确定证券的价格。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价格的确定。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可以通过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式,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通过竞价方式,证券买卖双方能在同一市场上公开竞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投入意愿,最终直到双方都认为已经得到满意合理的价格,撮合才会成交。所以,竞价方式在投入者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撮合成交最终确定了证券的交易价格,具备了定价的功能。
竞价交易制度的价格形成方式
竞价交易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竞价形成的。以我国期货市场为例,所有投入者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电脑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开盘价是在9点25分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基准价格,首先是成交量最大,其次是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再次是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申报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
竞价交易制度的交易成本
在竞价制市场上,证券价格是单一的,投入者的交易成本仅仅是付给经纪人的手续费。而在做市商市场中,同时存在着两种市场报价: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则是做市商的利润,是做市商提给“即时性服务”所索取的合理报酬。但投入者被迫担负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价差。
其他竞价制度
市场上还有一些其他的竞价制度。比如LBMA黄金定价采用一种叫做Blind Auction的方式。由独立第三方(主席)提给一个价格,市场参与者根据这个价格自由提出买卖的量。如果买卖的量没有均衡,则第三方调整价格再来一轮,反复以最终达到均衡的状态。这个竞价机制的好处在于市场参与者不出价格,也不知道别的参与者的出量的多少,最大化地降低了市场操纵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