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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银行小微贷款增速要高于40% 金融科技公司舞动“利器”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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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冲击下,商业银行小微贷款增速的数字正在被逐渐加码。

2020年5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大型银行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型银行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去年年底从30%下调至20%,主要基于2019年小微企业贷款较快增长,是实事求是的。今年不低于40%,是在上年较高基数上提出的,连续两年快速增长,要求并不低,有一定挑战。”

董希淼认为,小微增速上调的背后,蕴含着金融科技公司的巨大市场空间。因为,只有推动大型银行、中小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加大合作,才能减少大型银行下沉服务可能产生的“掐尖现象”和“挤出效应”,同时还要防止对大型银行的激励政策措施“误伤”中小银行。

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和年报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6万亿元,较年初增速24.6%;贷款余额户数2100多万户,较年初增加380万户,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下降0.64个百分点。

其中,大型银行较好完成了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的任务,贷款利率下降更加明显。如中国建设银行2019年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9632亿元,接近万亿,较上年增加57.9%;中国农业银行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过2100亿元,增速达58.2%,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2个百分点。

大小银行各有苦衷

对于40%的增速要求,国有大行普遍表示压力较大。

一位国有大行的小微部门相关负责人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一季度的数据来看,虽然达到40%增速对他们来说问题并不大,但关键是在风险控制方面,重点在如何选择客户。因为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萎缩,订单减少,正常情况下会相应减少资金需求。

“不良产生会有6个月左右的滞后。在目前形势下,不良肯定会逐步上升,是否会飙升得看每个行的风控水平。在目前情况下,需要政府与银行共同承担起“六稳”“六保”责任,单靠银行力不从心,迫切需要政府增信。”前述负责人表示。

他认为政策要真正落地,离不开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比如银行贷款增40%,那么政府的增信量是否也应相信增长?要求银行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增信是否也要提供中长期的担保?要银行降成本,增信的担保费率是否也该降低,甚至不收担保费,不要求客户反担保?

但是一个普遍的共识是,对小微企业如此长期的低利率是不可持续的。

“现在小微抵押贷款利率都比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低了。怎么持续?即使不考虑风险压力都很大。而且风险具有滞后性,因此在今年还没反映充分,明年才会显现出来。”一位银行小微部门负责人表示。

一位江浙地区的大行支行行长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贷款利润的计算,不仅要看资金成本,还要看风险成本、运营成本、经济资本和税收等。如果仅看资金成本是不全面的。目前,对基层行来说,FTP价格有补贴,降准收益有返还,经济资本有优惠,所以还能处于微利或微亏的状态。但总体而言还是靠总行补贴才能微利,总行层面看也是亏的。”

一位银行小微部门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目前银行小微贷款业务面临的挑战有三点,“一是根据我们今年3月份对小微企业的调查显示,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开工率低,投资意愿下降,融资需求不足;二是同业纷纷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市场竞争压力加大;三是受订单取消、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因素冲击影响,一些小微企业遭遇经营困难、风险加大,资产质量面临考验。”

股份行和城商行也同样面临压力。

浙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相关负责人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行去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01%,增速21.72%,增速快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52个百分点,占贷款的比重16.8%。今年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59.49亿元。

一位城商行小微部门负责人表示,城商行主要是增量扩面,提质降本,重点关注的是首贷户占比、无还本续贷。而大行40%的小微增速规定对城商行肯定有冲击,因为这意味着大行的力度会更大、价格持续会保持低位。

“这意味着大行更要跟我们抢市场了,他们又有资金成本较低的优势,那价格整体下移不可避免。我们只有从服务、深度上应对,对内建立长效的机制提升自己能力。监管对城商行的小微增速虽然并没有定量的规定,但其实也有两增两控、制造业、民营企业、首贷户、三张清单等一系列考核指标,而且人行还列入MPA考核,所以约束还是非常强,还有让利减费的要求。我认为压力前所未有。”前述城商行小微部门负责人表示。

金融科技公司的“利器”

“银行要重点扶持中小企业,还有定量指标要求,这背后给金融科技公司和帮助银行做助贷的公司以市场空间。尤其是现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于5月9日出台,预留的监管政策空间为金融科技企业‘助贷’开了正门。”一位金融科技公司的负责人5月26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李教授也在提案中建议,要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大数据信息共享的基础设施,汇集所有和企业有关的公共部门信息,如水电煤气社保用工情况,及政府部门掌握的大量其他数据,再以市场化方式获得各个商业机构所掌握的交易、支付、物流、房屋租赁等环节中的其他数据,形成共享机制。

但打破政务数据孤岛等问题势必会涉及到一些政务数据和个人数据等敏感数据的保护。

对此,金李在5月26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联,广州征信等机构在测试应用的过程中,不仅提升了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实现,对政务数据和个人数据等敏感数据的保护,还培育出数据协作新模式,建议各地政府和机构可以在这块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

金李表示,在大数据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可将知识产权作价成为担保品,或将数据化的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小微企业的“虚拟担保品”。

尽管双方有做小微离不开金融科技的力量的共识,但合作的难点和痛点依然不少。

同盾科技副总裁余旭鑫5月26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目前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主要痛点包括合作合规性的磨合上,例如在产品数据的使用、储存、转让等方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开发模型时对历史数据的使用。为银行A开发模型要在银行A的内部环境里,使用银行A的历史数据。但从模型效能和普适性上,可能要把银行B的历史数据也带进来才能把模型变得更好,因为银行B的客户可能是银行A的潜在客户,反之亦然。

“在过去,这个问题是没办法解决的。因为从合规的角度,银行B不能把客户的个人数据给银行A,银行A也同样不能这么做。但同盾研发了知识联邦技术框架,能让银行A和银行B在相互之间不产生原始数据的互换,而是互换中间参数(知识)的方式, 实现不依赖于数据融合的模型融合。” 余旭鑫说。 (编辑: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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