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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股票临时停牌规则

梓炫分享

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核心在于信息的公开,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注册制股票临时停牌规则,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注册制股票临时停牌规则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2】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注册制股票代码几开头

在我国股票交易中,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股票实施注册制。其中,科创板股票代码68开头、创业板股票代码30开头、北交所股票代码8开头。

另外,A股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在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上市后第二至第五个交易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C”。另外,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

注册制下主板交易规则发生哪些变化

【1】涨跌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保持10%不变。

【2】临时停牌机制: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

【3】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在复制科创板股票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4】市价申报方式:增加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类市价申报方式,同时允许市价申报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并引入市价申报保护限价等。

注册制股票委托交易规则

一、集合竞价期间上市前5个交易日,沪深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的报价范围略有不同:

【1】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2】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900%以内。

【3】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都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4】第6个交易日起,有效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

二、连续竞价期间,沪深交易所主板的报价范围是一致的。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其次报价时要满足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具体如下:

【1】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高值;

【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或“卖出基准价格-0.1元”的两者取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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