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有哪几种
人身保险有哪几种
1.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条件。一般来说,人寿保险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定期寿险: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5年、10年、20年不等,也有部分定期寿险可保至60周岁、65周岁、70周岁不等。所谓定期寿险,其实就是可以补偿特定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为身故或全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终身寿险:也就是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生效后,无论被保险人何时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都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一般来说,终身寿险还可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其中,定额终身寿险的保额会一直保持不变,保费相对来说较为便宜。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则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利率逐年复利增长,而其现金价值也会随着保额的增长而增长,后期现金价值很高,可以保值增值。
(3)两全保险:被保险人若在保障期间身故,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而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保险公司可以返还一笔满期保险金。
(4)年金保险:投保人前期缴纳保费,等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约定的保障期限或年龄,保险公司即可开始给付年金。
2.伤害保险:也就是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可保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以及因此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意外医疗费用。一般来说,意外伤害保险所能保障的“意外”,应当是非疾病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非本意的。
3.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为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而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医疗保险: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2)疾病保险:比如重疾险,可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重疾大病且满足理赔条件时直接赔付一笔保险金;
(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意外而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时,保险公司即可给付保险金;
(4)护理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人身保险按承保方式分类
人身保险按照承保方式分为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一张保单为某一单位的所有员工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保监会规定至少75%以上的员工,且绝对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又可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个人保险是指一张保单只为一个人或为一个家庭提供保障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其他分类方法
(一)按保险责任分类
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
人寿即人的寿命,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实务中,人们习惯把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在人们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全部人身保险业务中,只需支付少量保费就可获得高保障,投保简便,无需体检,所以承保人次较多,如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
3、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
(二)按保险期间分类
按照保险期间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保险期间1年以上的长期业务和保险期间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业务。其中,人寿保险中大多数业务为长期业务,如终身保险、两年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保险期间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终身,同时,这类保险储蓄性也较强。
而人身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人寿保险中的定期保险大多为短期业务,其保险期间为1年或几个月,同时,这类业务储蓄性较低,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小。
(三)按是否分红分类
按是否分红分类,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保守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寿保险。这种保单最初仅限于相互保险公司签发,但现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也可采用。一般来说,在分红保险保费计算中,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及预定费用率的假设较为保守,均附加了较大的安全系数,因而保费相对较高,公司理应将其实际经济成果优于保守假设的盈余以红利的方式返还一部分给保单持有人。
而在不分红保单中,所附安全系数较小,因为这种保单的成本结余,不能事后退还保单持有人,同时为业务竞争的需要,保费的计收必须反映提供保险的实际成本。因此,不分红保险的正常利润,仅以红利分配给股东或提存准备金。
除上述分类外,人身保险还可按设计类型分为万能保险和投资联结保险等。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1、等级划分。按照分类与等级进行了划分,最轻为第十级,最重的是一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内容结构
1、标准参照ICF有关功能和残疾的分类理论与方法,建立8大类,共281项人身保险伤残条目;
2、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3、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